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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皇马时期*-*贝克汉姆皇马时期阵容

2025-01-06 20:30:29 pp足球 鹿晓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贝克汉姆皇马时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贝克汉姆皇马时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7年,32岁贝克汉姆为何放弃高薪续约皇马,加盟小球队银河队?

原因有几点,一是没有和主教练处理好关系,状态不稳定,商业活动太多打不上主力。二是维多利亚不习惯西班牙的生活。三是美国是英语系国家,沟通交流不受影响。四是美国大联盟能提供更优厚的条件,接更多的商业代言。五是想利用美国娱乐市场氛围好,实现跨界。

因为职业球员是吃青春饭的,32岁已经过了他的巅峰期了,也进入了职业生涯最后阶段,他也知道皇家马德里1500万高薪留他并不是为了他的球技,而是为了他的肖像权。

贝克汉姆皇马时期*-*贝克汉姆皇马时期阵容

对于一位32岁的球员来说,他退役之后该怎么发展?这时候他妻子维多利亚就非常明智,让他的重心漫漫转移到娱乐圈,那贝克汉姆的最好去处自然就是全球娱乐的中心好莱坞,虽然300万美金的年薪连皇马1500万欧元的零头都达不到,但对贝克汉姆来说,球队的薪水只是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他的最大收入是他广告的收入,他的团队肯定会算到去美国踢球的收入绝对高于在西班牙踢球的收入。

在中国有句老话: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如果他还在皇马,竞争那么激烈,主教练不可能给你绝对主力的位置,作为一个球员来说,上场打比赛是最重要的。但在美国职业大联盟这样的联赛当中,贝克汉姆的能力依然是最为顶级的存在,球队技战术都会为他而服务,他的统治力和活跃度将会大大上升。

事实证明他当年的职业规划是完美的,也取得了很好的结果,也证明了他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

贝克汉姆,世界足坛响当当的超级球星,因为出色的球技和英俊的面容,被众多球迷喜爱与追捧,即便如今他已经退役,但有关他的新闻依然会受到很多很多足球迷的关注,他的流量和影响力和他的绰号“万人迷”绝对是相匹配的。

贝克汉姆的巅峰岁月在两家豪门足球俱乐部所度过,分别是英超的曼联队以及西甲的皇家马德里队。在2007年的时候,贝克汉姆与皇马的合同到期,当时所有人都认为小贝会再和皇马完成续约,但让人没有料到的是,他竟然拒绝了皇马提供的续约合同,转而加盟了名不见经传的美国大联盟球队洛杉矶银河,远离了欧洲主流的五大联赛,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在2007年的那个赛季,贝克汉姆被皇马主教练卡佩罗彻底冷落,卡佩罗认为贝克汉姆已经老了,已经不符合自己的战术体系,甚至在那个赛季的国王杯赛事里,卡佩罗还一度将贝克汉姆排除在球队的大名单之外。在皇马受到了冷落,贝克汉姆自然不愿意继续留在这里,即便俱乐部高层愿意给小贝提供一份续约合同,但贝克汉姆的心已经被球队彻底伤害,他离开球队也是可以预计的事情。

其次,虽然皇马给贝克汉姆开出的合同是2年1500万欧元,价格方面确实非常诱人,但皇马方面续约合同中明确表示,球队将拥有贝克汉姆50%的肖像权。皇马的意图其实非常明显,他们实际上就是想用贝克汉姆的影响力来赚取利益,这一点是小贝难以忍受的。

再者,相比于皇马的冷落,洛杉矶银河队就对贝克汉姆表达了足够的热情。虽然银河给予贝克汉姆的合约年薪只有300万美元,但是银河队愿意将球队的部分股权转让给贝克汉姆,这一点是非常打动人的。除此以外,洛杉矶银河队还愿意出资帮助贝克汉姆开办自己的足球俱乐部和足球训练学校,这一点也让贝克汉姆对于加盟银河队充满了兴趣。

最后,贝克汉姆来到美国大联盟,加盟洛杉矶银河队,还有一部分家庭的因素。贝克汉姆的妻子维多利亚在当时正准备进军美国娱乐圈和时尚圈,爱妻心切的小贝不愿意与自己的爱妻分离,他想要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陪在自己妻子的身边,因此他也非常愿意加盟美国的球队,就此达到陪伴妻子的目的。

最终,贝克汉姆在再三考虑之下,加盟了洛杉矶银河队。虽然这一举动至今依然不被所有小贝的球迷所认可,很多人都觉得他原本可以在球场上取得更加伟大的成就,但老实说,不管怎么样,贝克汉姆在加盟银河队之后,他的事业确实是蒸蒸日上了,或许对于他个人来说,这一决定还是明智的吧!

贝克汉姆当年为何要上交50%的肖像权收益给皇马?这有多少钱呢?

世界足坛并不缺乏帅哥,但是说到最帅的一位,“万人迷”贝克汉姆绝对拥有极高的支持率。当年贝克汉姆之所以能全球闻名,除了他出色的右脚技术,就属他这张长相帅气的脸了。也正是由于长相帅气,贝克汉姆从来不缺少代言,各种代言费更是天价。不过当年在皇马时期,贝克汉姆虽然拥有着超高的肖像权收益,但却要分给皇马50%,这又是为何呢?

当年的皇马签约了罗纳尔多、菲戈、贝克汉姆等一众大牌球星,被球迷们称作“银河战舰”,如此烧钱却丝毫不担心会陷入经济危机,就是因为在签约球星时,皇马总会将这些球星的肖像权控制在手中。皇马当时的规定是,凡是俱乐部引进的球星,都需要向球队上交90%的肖像权收益,球星自己只能留下10%。

而贝克汉姆略为特殊,由于出众的外形,贝克汉姆一年的肖像权收益相比较其他人来说要高上一些,因此在引进贝克汉姆时,皇马方面做出了一些让步,他们同意贝克汉姆保留50%的肖像权收益,只需要上交50%给俱乐部。

即便是只有50%的肖像权收益,那也是非常高了。要知道,当时贝克汉姆可代言着玛莎百货、警察太阳镜、阿迪达斯、百事可乐等众多知名品牌,粗略统计一下,这些收入都达到了2000万!也难怪当时贝克汉姆没有接受皇马的续约合同,转而投奔洛杉矶银河队了,毕竟在银河队,贝克汉姆可不再需要上交这些钱了!

假如都是转会皇马,弗格森为何有人说对贝克汉姆是迫于无奈,而有人说C罗是心甘情愿?

不请自来。

贝克汉姆和C罗两个曼联的7号,他们对的起这个7号球衣。C罗是在小贝走以后,被弗格森买来老特拉德球场,两位都为曼联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当年和阿森纳的足总杯比赛中,在中场休息,老爵爷开动了吹风机,对球队开喷了,愤怒的老爵爷一脚飞靴,踢中了贝克汉姆的眉骨,小贝当场破相,这是飞靴门事件,当时的贝克汉姆以自己出色的球技和俊郎的外型受到女孩的喜爱,场外新闻越来越多,花在足球的心思越来越少,弗爵爷这是在表达自己的不满。经过这件事以后,师徒二人决裂了,弗格森不可能把一个不稳定的因素放在更衣室里,他需要的是球员贝克汉姆,而不是时尚界的贝克汉姆,所以在皇马求购时,几方面的思考迫于无奈弗爵爷把他卖给皇马。

C罗是接替了贝克汉姆的7号。在一开始人们认为弗格森买了一个水货,只会花哨的动作,华而不实的过人,可是,在几个赛季以后,人们发现自己错了,C罗和曼联拿到了自己能拿到的所有冠军,在曼联的荣誉达到了顶点,而为皇马踢球是他的梦想,当时给的转会费是世界第一身价,曼联没有理由不放人,当然,也是C罗自己想走,他想去西甲和梅西继续竞争,弗格森也是遵从了球员自己的心意,毕竟是人能留,心不能留,曼联也到了需要转变的时候,所以心甘情愿放走C罗,以至于你看后来的欧冠决赛,弗格森亲临现场看球并对获得冠军的c罗表示祝贺,两人情同父子。

无论怎样,两个曼联的7号是伟大的,在他们以后,很少有人能配的上这个传奇的7号球衣。

贝克汉姆和C罗都是曼联队史上的传奇7号球星,两人在离开曼联之后的下一站都是皇马,题主说,“弗格森对于贝克汉姆是迫于无奈,而对C罗离队是心甘情愿”——这种说法我就不知道出处了,弗格森肯定也是希望C罗留在曼联,但C罗和弗格森有“君子协定”,C罗也承诺转会皇马时,能保证曼联的一定利益。

说弗格森对贝克汉姆斯“迫于无奈”?这也不可能的,以弗格森的性格,是不可能服软的,贝克汉姆离开曼联也不仅仅是因为弗格森的“飞靴门”这一件事情,实际上,在贝克汉姆与维多利亚结婚以后,贝克汉姆在弗格森眼里,贝克汉姆就已经由球员属性转型为“网红属性”。

1999年贝克汉姆因为出席宴会而错过了曼联的训练,弗格森已经大发雷霆,还在那场英超比赛雪藏了贝克汉姆,只是曼联的整体打法,确实需要贝克汉姆这样善于传中的球员。

而且那时候的英超联赛,对于顶级球员的吸引力没有现在那么大,加之弗格森跟贝克汉姆之前也曾情同父子,所以贝克汉姆依旧会获得重用。

但是贝克汉姆夫妇一而再再而三与弗格森的想法相悖,那么铁腕治军的弗格森,肯定不可能对贝克汉姆做出让步。

两人关系越来越僵,向来强调说一不二的地位的弗格森,肯定是选择卖掉贝克汉姆——像基恩、范尼和斯塔姆的曼联的功勋,与弗格森曼闹翻后,同样也会被卖掉。

如果说贝克汉姆是曼联本队青训的话,那么C罗就是弗格森挖掘出来的一颗明珠。

C罗跟贝克汉姆不一样,贝克汉姆打法比C罗要单一,擅长传中、定位球和远射,而无论贝克汉姆有没遇见弗格森,估计都是这样的踢球风格。而C罗不一样,如果不是遇见弗格森的话,C罗可能就是一个沉迷盘带的花拳绣腿型球员,而无法成为全能球星,在足球场上很难取得现在的成绩。

2003年C罗,从里斯本竞技转会曼联。当时C罗是想继续穿28号球衣,而弗格森要求C罗穿上曼联传奇7号。刚去曼联的前两个赛季,C罗被人诟病为“跳水少年”,擅长在边路一直“突突突”,对抗和得分能力远不如现在,而弗格森指导C罗进行球风转型,让C罗打法越来越全面。

从花拳绣腿的“跳水少年”,再到23岁的金球奖得主,弗格森和C罗带领曼联重新走向了辉煌。

C罗本人却有着“儿皇梦”,在C罗曼联效力期间,其实曼联的欧冠战绩比皇马要好的多,那几个赛季皇马经常四大皆空,而且年年“欧冠十六郎”,而C罗的曼联却完成英超联赛三连冠,并在欧冠连续两年打进决赛,获得2008年欧冠冠军,C罗也已经是金球奖得主了。

但C罗本人一心要去皇马,而在弗格森的挽留下,C罗跟弗格森达成一个协议,C罗续约多留在曼联一年,曼联卖出C罗的时候也卖出了高价,但确保是曼联不会因为C罗的离队,而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而在这个过程中,C罗并不是像贝克汉姆那样跟弗格森闹翻才离开曼联,所以弗格森虽说谈不上“心甘情愿”,但总归还是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能理解,多年之后当C罗率葡萄牙队获得欧洲杯冠军的时候,弗格森在看台在在过道那边等C罗入场的时候,那表情,很像在门口接孙子放学的老爷爷。

只能说C罗就是弗格森最好的作品,虽然C罗没有在曼联终老,但是C罗保证了曼联方面的利益最大化,而C罗与弗格森“相互成就”的比重也比贝克汉姆更高,如果C罗一直留在曼联,会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呢?欢迎一起讨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贝克汉姆皇马时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贝克汉姆皇马时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